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专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》(粤教师函[2016]288号)精神,经个人申报、组织人事处初审、学院组织评审专家评审通过,学院决定推荐梁奇峰、夏汉铸、丁立刚、高艳飞、王丽荣5人申报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专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,具体情况请见附件。
现按照规定对上述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从2017年01月05日至01月12日。若对上述人员有异议,请电话、书面向学院纪监审或组织人事处反映。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,要有具体事实;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,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,一律不予受理。
纪监审办公室联系人:阮老师 电话:88291869
组织人事处联系人: 董老师 电话:88291907
2017年01月05日
组织人事处